针对此问题,第三巡察组迅速开展核查。据了解,该单位于2017年开始陆续对本单位5批国有资产进行报废,但由于每一批报废的资产数量少、残值低、运费贵,且评估过程耗时较长,评估公司建议攒够一定数量再一起处置,因此导致巡察组进驻后该单位仍存在部分国有资产残值处置手续未完善等问题。
第三巡察组立足“早发现、快处置”,针对国有资产处置手续不完善问题,制定“立行立改”问题清单,客观公正、原原本本地将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切实提升巡察质效。巡察期间该单位已完成所有国有资产报废及残值处理,按有关规定将残值变现后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缴入国库。
第三巡察组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巡察工作方针,把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对进驻期间发现能立刻解决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马上“改”、立刻“行”,并推动被巡察单位对自身排查发现的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开展巡察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解决问题。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能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让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立杆见影,节奏更快、效率更高。”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