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湛江市赤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赤坎区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日期:2022-09-09
2022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严密防范“四风”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湛江海田物流产业园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德贞等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8年6月,湛江海田物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联合非公党支部前往海南省红色景点开展党员学习活动,期间,杨德贞等人违规绕道旅游景点游玩,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杨德贞对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杨德贞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杨德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等相应处理。

二、赤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张乐田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张乐田先后多次收受工作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500元。张乐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湛江富国燃料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湛江怡和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劳霍冬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9年期间,劳霍冬先后多次送给多名公职人员礼金共计15.17万元。劳霍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劳霍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在中秋、国庆节假来临之际,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锤炼党性、怀德自重,加强良好作风养成。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率先垂范,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深刻把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风腐一体,深挖细查“四风”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要突出节日特点,反复敲打借机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红包”礼金等顽瘴痼疾,从严查处躲进内部场所违规吃喝、“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三不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严格家风家教,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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