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巡察工作部署,赤坎区组织召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分别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南桥街道党工委、北桥街道党工委及其下辖村党组织反馈了专项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现将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摘要汇总如下。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履职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农村集体“三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未建立,管理模式仍处于初始阶段。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对涉农资金非工程类项目管理乏力,办法不多,效率不高;对涉农资金工程项目重前期任务下达,轻后续监督管理。涉农资金存在闲置现象,资金报销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对审计发现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购买中介服务项目不规范,对水利工程项目监管缺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重视不够。落实赤坎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工作不到位。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三、南桥街道党工委、北桥街道党工委及其下辖村党组织南桥街道党工委、北桥街道党工委及其下辖村党组织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重视。农村集体“三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未建立,管理模式仍处于初始阶段。涉农资金和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每年一次的清产核实统计工作流于形式。对村(组)级财务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街道下辖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街道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指导不力;涉农资金管理上存在“重分配轻管理”,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对自然村“三资”管理不到位;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程序不规范,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违规发放补贴;开展警示教育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