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湛江市赤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

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湛江日报    日期:2019-04-2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9日至8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委反馈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传达部署。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委及时召开了专题整改会议、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及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整改期间,共召开党委会5次,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6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巡察整改有序有效开展。

及时制定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责任科室、区站主动承担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整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整改资料报送。

建立整改落实周报和对账销号制度,每周五定期向市委巡察办书面报告整改工作进度。同时,对照整改清单,逐项核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及时掌握整改进度、跟踪督办。

(五)建章立制、严肃执纪问责。

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3个,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同时,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通报批评单位11个、人员7人,责令书面检讨单位16个、人员44人,诫勉谈话4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党的政治建设不力,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擅自变通执行,自设机构,超配干部”问题。阶段性完成。

一是合并管理,减少自设机构。撤销党办,相关业务及人员并入人事科;撤销妇工委、关工委,相关业务及人员并入工会。二是保留工会、制度监督小组。三是清退总站机关借调人员。

2、关于“自定方案,乱发奖金”问题。阶段性完成。

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绩效考核方案等问题。根据协调会要求,已制定《2019年收费任务和绩效奖发放办法》、《各区站绩效考核办法》,已经本单位职代会及总站党委会通过,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机关工会备案。

3、关于“自定标准,随意减租”问题。阶段性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开展市场收费管理大清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二是重新修订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市场物业租赁和定调费管理办法》,明确定(调)费权限、程序,规范市场摊位招租、收费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对个别偏低摊位(门店)费进行调整。

4、关于“违反规定,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已整改完成。

经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确认,目前全市所有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都暂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暂按原有的内部“收支两条线”管理。

5、关于“服务民生工作意识不强”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结合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做好创文巩卫工作,完善便民、为民、利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规定,将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社会效益等纳入绩效考核。四是改变以往现金收取管理费的方式,积极推进银行代扣等收费方式。

6、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公开、不透明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印发《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委会议规定》、《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站长办公会议规定》,分清议事范围,明确会议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及议事规则等。二是印发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必须提交党委会议审议。

(二)对“党的思想建设不坚实,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以上率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二是邀请市委讲师团张建刚教授给全站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三是认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党内法规知识的闭卷考试及学法系统的年度考试。

8、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问题。已整改完成。

制定印发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以总站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和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三)对“党的组织建设不坚实、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9、关于“党委班子不健全”问题。未完成,正在推进。

总站党委于2018年12月7日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召开中共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委员会第二届党员大会的请示》及《关于成立中共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请示》,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开展党委换届及成立内部纪委相关工作。目前尚未批复,待批复后实行。

10、关于“针对党务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已安排符合规定的党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二是安排一名有多年党务工作经验的老党员代理麻章站党支部书记,完成支部委员改选,完善支部架构。

11、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二是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并做好相关学习会议记录。三是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分别编入机关支部、赤坎支部、霞山支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1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对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调查,举一反三,进行整改。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对发展党员材料认真审查把关。三是责令相关党支部对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检讨。

13、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党课课件报总站党委备案。二是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内容,避免流于形式。

14、关于“党务工作者不熟悉党建工作业务”问题。已整改完成。

认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操作手册》、《党支部工作规范操作手册》、《党史党章党规应知应会100条》等党建业务知识,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15、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阶段性完成。

一是按要求配齐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学习、组织生活等记录本,分类、详细做好记录,留痕备查。二是针对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相关党支部已作出书面检讨。

16、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存在搬抄造假现象”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安排专人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管理党建资料。二是对党建相关会议、学习资料进行自查,更正不规范的记录。三是相关党支部对会议记录存在搬抄造假问题进行了书面检讨。

17、关于“人事任用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重新对现聘任副科级以上任职干部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从严选任干部。三是经总站党委会研究,免去原市场管理科科长(工人身份)职务,工作另作安排;聘任干部身份同志担任市场管理科科长。

18、关于“干部选拔工作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加强干部任免会议记录、考察材料、任免审批表的规范管理,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19、关于“档案审核不严谨,涉嫌学历造假”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一是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任职干部档案改版工作。二是对涉嫌学历造假同志档案进行认真核查,重新认定学历。

20、关于“随意为借用、返聘人员发放工资待遇”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总站机关借用的区站7名工作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二是印发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聘用人员和临时雇佣劳务人员管理补充办法》,明确聘用人员、临时雇佣劳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工资标准、工作期限等。

(四)对“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官僚主义”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加强对基层调研。总站党委班子分片挂点到各区站开展调研,并做好调研工作记录。二是制订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市场物业租赁和定(调)费管理办法》有效防止招租、定(调)费、收费等方面出现漏洞。

22、关于“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严格按照《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市场水电费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尽量保持水电收支平衡。二是印发了《关于停止发放2018年度水电收费节支及减亏奖的通知》,取消2018年水电考核节支奖。

23、关于“公共用房管理混乱”问题。阶段性完成。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清理补缴房租的补充通知》,明确房租补缴时间、标准及2019年后公共用房租金标准、缴交方式等租赁事项。二是已收到补缴租金共22376.76元,收回公共用房14套。

24、关于“违规公款消费”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各区站已自查清理,整改完毕,总站将进行复查完善。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三是积极与第三巡察组协调核实违规消费的款项,按要求进行追缴。四是取消市场季度评比考核奖励办公经费的做法,规范办公经费使用。

(五)对“党的纪律建设不严,党委对基层管理一团糟,违规问题严重”的整改。

25、关于“工作纪律散漫,人员管理松散”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总站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督查力度,开展明查暗访。二是健全工作绩效评价制度,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完善岗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四是责令违反工作纪律的三位同志做书面检讨,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26、关于“部分区站会计核算不规范,应收未收账款不列账,容易发生市场租金少收漏收”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从2019年1月起,以市场为单位建立应收未收帐,账面如实反映市场应收未收费情况,及时掌握市场收费情况,杜绝少收漏收。

27、关于“租户押金核算不设明细账,不能如实反映押金的实际收取情况,且押金收取随意”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一是对现收、退的押金明细进行核对、清理。二是建立押金备查明细表,及时、如实反映押金的实际收取、退还情况。

28、关于“市场租赁合同填写不规范,变更手续不完备,有的市场2014年所有合同都不填写租金金额,有的调整租金却不变更合同,也无补充协议”问题。阶段性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对市场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核查,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二是赤坎站已完成市场租赁合同复核,并补充完善合同的填写;针对租金调整情况拟定补充协议。三是各区站新签订的合同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29、关于“公款私存”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立即进行自查、整改,目前不存在公款私存的问题。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三是印发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收费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公款收缴程序,杜绝公款私存,保证租费及时归库。四是积极推进银行代扣代收。

30、关于“有的分站私设‘小金库’,随意开支单位费用”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区站已完成自查清理,“小金库”现象清理完毕。二是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三是印发了《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严禁设立“小金库”规定》,强化整治措施,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印发《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公务支出管理规定》,规范经费使用。

31、关于“对外借款、应收账款等挂账款项长期不处理”问题。未完成,正在推进。

一是限期清理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涉及单位欠款的,将按有关程序进行追缴。三是全系统已清理借款共150385.39元。

(六)对“全面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执行‘一岗双责’制度不严”问题整改。

3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推进。

一是制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二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传达了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部署。三是制定《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明确责任追究。

33、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纪问题多发”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实施。

一是制定《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风廉政约谈制度(试行)》、《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党风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四是对违规违纪现象,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

三、持继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巡察整改的正确方向。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以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负责地核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五)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市场物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市场物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契机,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9-3200564;邮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东园路13号市场物业管理总站人事科,邮政编码:524043,电子邮箱zjwy3331150@163.com。

中共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