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同意,定于2020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对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区财政局党组、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区投资服务中心党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按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湛江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值班电话:13590094612。
区委第三巡察组:区财政局党组、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区投资服务中心党组、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值班电话:13590084923。
巡察组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信箱:设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
中共赤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