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4年10月1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进驻我区,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巡视工作,12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及市委的要求,下真功、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从严从实、从细从紧,认真进行整改,有效地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2014年,区属GDP、公共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市名列前茅;财政支出向公共社会事业倾斜,占一般预算支出76.8%,底线民生补助标准大幅提升,居全市第一;在全市率先用法治思维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难题,创出“坡头模式”。
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陆续得到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明确责任,务求有的放矢
(一)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12月31日,区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培同志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崔青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分管政法、纪检、组织、信访、综治等工作的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组织工作问题、信访问题三个专项整改小组,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中,区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整改协调推进会,专题研究巡视转交办件,协调解决办理遇到的问题。1月27日,区委召开了各镇街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的巡视反馈问题督办会议,再次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做到有始有终。其他分管领导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大力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定了《中共坡头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的问题梳理归纳成3个方面10类147件,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同时,建立领导包案制,对反映问题复杂、办理难度大的信访“硬骨头”,由区领导负责包案整改。
(三)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在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区督查督办重点,建立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加大巡视件办理督查督办力度,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省委巡视组巡视坡头以来,共收到巡视件173件,其中重复件23件,退回3件,应办147件,已处理完毕122件,办结率83%。
二、专项整治,务求标本兼治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15年2月15日,区纪委收到省委巡视组转交办信访件共124件,其中重复件21件,退回3件,应办100件,已办结(化解)78件,未办结(化解)22件,办结(化解)率78%,其中巡视组要求查报结果4件,已全部完成;实名举报20件,核查率100%,反馈满意度90%。
1.关于农村基层腐败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三资”监管。区委、区政府于2014年下半年出台了《坡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坡头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和《坡头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推行“村财镇监管”制度,由镇(街)财政所监管村委会的财务,并向村民小组延伸,将全区61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村财镇监管的笼子,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遏制了村级财务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现象。各镇(街)均建立“三资”监管机构和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全程的监督,确保“三资”管理和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提高基层办案水平。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等方法加强对基层镇(街)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加强镇(街)纪委(纪工委)硬软件的“六有”建设,明确镇街纪委主业,设立信访、谈话室,制定相关制度等。四是加大对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农村土地出租出让、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等重点涉农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转让占用土地问题,进行了大力的整治。2014年,全区共查处非法转让土地12宗,如对南调街道办南调村委会调高儿村非法转让土地的情况进行了查处。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管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定了《坡头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4月29日,区委开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分工方案》,将惩防体系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领导,确保落到实处。2014年,全区共有63名新提任的区管干部报告和公开了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并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增加到10项内容,要求35人补充报告或作情况说明、抽查核实12人的报告内容。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内设机构,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功能,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重大项目和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印发了《湛江市坡头区(湛江海东新区)工程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文件汇编》,依法依规严格进行招投标,推行招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堵塞漏洞。规定我区进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的项目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市纪委执法监察和效能监督室备案,严肃查处工程领域违规操作问题。五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我区成立3个调查小组,协助市纪委查处湛江一建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公司)的违纪违法问题,对2名责任人已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督促一建公司根据区审计局对该公司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相关内容,研究制定整改办法及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逐条整改。目前,一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相关房产及小汽车按规定转登记到国资新办企业名下(专属一建公司使用);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公司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2014年8月区国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方案执行;原拖欠的工资已足额发放,高职人员的证照待遇已落实,公司生产正常开展。
3.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情况。一是充实办案力量。将年轻干部调整到检查室,目前区纪委办案力量已达到78.6%;从各镇(街)纪委、区直单位抽调10多名干部到区纪委协助办案工作;人力物力向办案倾斜,为办案工作配备专用车辆等。二是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加强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六位一体”责任制,确保办案质量及安全。三是制定《坡头区纪委监察局重要线索集中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统一、归口管理和有效处置,强化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审查、排查,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零容忍”。四是严肃查办案件。对反映情况属实需立案查处的,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及时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推诿扯皮、压案不办或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省委巡视组转来的案件线索中,已立案11件。对坡头区原区委书记梁必志违法违纪案涉案人员未给予纪律处分的,作出了相应纪律处分,对行贿人员作了调整岗位处理。协助市纪委查处坡头区政府办公大楼维修加固工程违规操作问题。
4.关于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力度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各项配套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对镇(街)七所八站、村“两委”干部等容易忽视八项规定的人群进行提前预防谈话。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酒令”,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加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2014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二是强化效能建设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督促30个单位上报行政效能工作资料,24个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公开。加强网上电子监察行政审批监督,按时办结率为 100 %。三是健全作风建设和明查暗访常态化机制。制定明查暗访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时,不定点”、“不通知,不招呼”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从各镇(街)、区直单位纪检组抽调纪委监察干部,随机安排,进行交叉检查。及时曝光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等作风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已开展各类明查暗访活动40余次,责令6个单位、13名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讨,整改问题5个。
(二)关于组织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干部交流现状。区委一直重视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全区现有科级干部共342名。2014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讨论票决干部9批共100人次,其中交流调整干部32人次,区直单位内部交流轮岗干部8人次。
2.关于区管干部任职满10年未进行交流的整改情况。目前,我区共有11名任职满10年未进行交流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同一职级干部),其中属司法等体制改革停止调整暂未能交流科级3名,属非领导职务可不用交流的非领导干部1名,属专业干部难以交流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3名,属应交流而未交流的领导干部4名,已于今年4月前全部改任非领导职务。
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区委结合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档案升级改版工作,从今年1月起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区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对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查漏补缺。目前,已投入1万7千多元购置新式档案盒、打孔机、切纸机等设备。共升级和审核干部档案103册,追补档案材料237份,其中有21人的“三龄二历一身份”中有档案前后记载不一致情况需要认定。二是加强人事档案业务培训。今年2月3-4日,选派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员到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档案审核认定水平。组织镇(街)和区直单位的档案管理员到区委组织部跟班学习。今年1月以来,区直单位和镇街已选派16人到区委组织部跟班学习。下一步将继续安排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员分期分批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跟班学习,手把手对全区档案管理员进行全员培训。三是改造档案库房。投入经费6千元,更新库房不锈钢门,砌砖墙封实档案库房窗户,从根本上解决档案室刮台风窗户渗水问题和防盗问题。此外,对260多卷旧档案进行消毒杀虫。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区政府把2015年干部档案审核、整改工作经费4万元列入区财政预算,为做好干部档案整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着重抓好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培训。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区委中心学习组把干部任用法规学习定为必修课,区领导带头学、带头执行。二是加强对组工干部的培训。明确组工干部《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制度,今后每年至少1次对区组织人事进行干部任用有关法规培训。三是加强对重点干部的培训。把干部任用政策法规作为科级、股级干部主体班和高校培训班的专题课程。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关于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及时梳理信访案件。省委巡视组通过市反馈我区信访案件共41宗,其中2宗属重复案件,应办信访案件共39宗,包括涉及国土资源类12宗,纪检监督类4宗;教育文体类1宗;经济管理类4宗;劳动和社会保障类3宗;民政类3宗;农村农业类5宗;卫生计生类1宗;政法类8宗。
2.认真调研分析存在问题。一是历史积案存量仍较多,化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涉法涉诉、农村“三资”等问题是群众信访焦点。三是规范信访工作,明确诉访分离制度,运用法治方式去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要继续强化。
3.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坡头、海东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各种矛盾纠纷集中凸显。对此,我区认真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实行领导包案制,区党政班子成员及公、检、法主要领导对排查出来的108宗信访历史积案实行包案解决。组成社会矛盾化解专项工作小组,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一年来,化解办结案件92宗,化解办结率达85%。二是用法治思维治理农村集体“三资”乱象和“顽疴”,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完善诉访离的配套处理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信访工作,对涉法涉诉案件采取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原则,把依法可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从普通的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标准,对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按终结程序和标准进行终结处理,有效改变从前经常性集中交办、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四是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2014年7月,全面实施信访网上办理和“初次信访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以提高信访事项的答复率、化解率和满意率。目前,全区31个职能部门和镇(街)都建立起终端,并纳入系统管理。同时,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于2014年9月成立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承办接访和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把群众的信访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渠道。目前,39宗信访案件经区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全部转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全部按时答复。通过三级终结案件4宗;处理办结案件12宗;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1宗;诉求不符合现行政策、法律规定的5宗;公安部门正在处理中的刑事案件1宗;法院判决执行的案件1宗,法院处理中的案件2宗;正在处理未办结案件3宗。
三、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继续抓好整改工作,防止虎头蛇尾,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要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要严肃查处。
三要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五要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实现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区上下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弘扬“开荒牛”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快实施“6+1”行动计划,演好经济发展和海东新区开发建设两场重头戏,做好民生大文章,抓好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区工作,努力开创坡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局面,逐步实现“海东大开发、经济大发展、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的“坡头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坡头区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759-3950368,邮政信箱: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831号坡头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57,电子邮箱:qwb3950522@163.com。
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